110年度化粧品專業技術人員職前訓練班第一期

◇  課程名稱: 110年度化粧品專業技術人員職前訓練班第一期

◇  課程時間110/7/17、7/18、7/24 (六、日) 08:00-12:00; 13:00-17:00 (共24小時)

◇  訓練依據:本課程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6月27日衛授食字第1081604665號訂定「化粧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範辦理。

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九條規定:「製造化粧品,應聘請藥師或具化粧品專業技術人員駐廠監督調配製造。前項化粧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訓練、職責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課程內容:

一、化粧品衛生安全法令。

二、化粧品製造相關職業倫理。

三、化粧品專業技術人員職責之範圍、內容。

四、其他與化粧品製造及品質管制相關課程。

◇  任課教師

一、中國醫藥大學-江秀梅教授

專業領域:藥學、毒理學、環境醫學、化妝品學。

經    歷:食品藥物管理署化粧品諮議委員、食品藥物管理署認證實驗室查核委員。

二、中國醫藥大學-温國慶教授
專業領域:藥學、化妝品學、藥物及中草藥分析。

經    歷:化粧品自願性優良製造規範查核委員、藥物食品檢驗局科技中心主任、中藥生藥學組組長、藥物化學組組長、食品藥物管理署認證實驗室查核委員、食品藥物管理署化粧品諮議委員。

◇招生對象&應繳資料

化粧品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辦理國外學歷採認法規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化粧品、藥學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應繳資料:化粧品、藥學相關科、系、所畢業證書影本、切結書、健保卡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訓練費用。

、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辦理國外學歷採認法規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化學、化工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 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從事化粧品製造相關業務三年以上。

*應繳資料:化學、化工相關科、系、所畢業證書影本、三年以上相關從業證明、切結書、健保卡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訓練費用。

三、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辦理國外學歷採認法規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從事化粧品製造相關業務五年以上。

*應繳資料:專科以上畢業證書影本、五年以上相關從業證明、切結書、健保卡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訓練費用。

(化粧品製造相關業務,指在化粧品製造工廠從事生產、調配、加工或其他與製造相關之業務。)

課程考核方式:出席率須達100%且通過考核者,由推廣教育中心頒發修讀證書。(請勿遲到早退,以確保本身權益,並且確實簽到退)

◇  課程費用&優待辦法

一、一般生:費用8,000元。

二、本校在學學生、應屆畢業生(六折):費用4,800元。

(應屆畢業生定義:當年六月畢業至十二月止,超過十二月則算校友)

三、本校校友(八折):費用6,400元。

四、本校(含附設醫院員工)教職員、身心障礙人士、高齡就學(滿65歲) (八折):費用6,400元。

五、團體報名(三人以上 含三人) (八折):費用6,400元。

(以上費用皆含午餐、講義費,優待方式擇一,不得重複)

*凡符合以上資格者,請於報名時自行提供證明文件影本,否則恕不優惠,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上課地點:中國醫藥大學 台中市北區學士路91號 (學士路、英才路交叉路口)

◇  報名方式:

一、皆採線上報名(相關資料及聯絡方式請務必準確填妥)
 

報名網址:https://webap.cmu.edu.tw/Actregister/index.aspx

 本期報名截止日為110年7月9日止(額滿為止)

二、報名完成後請將應繳資料及繳費證明拍照傳至中心官方LINE[中國醫藥大學推廣

教育中心],LINE ID:@cce22054326或e-mail:cce@mail.cmu.edu.tw

繳費方式:《現場繳費》

請備妥報名所需資料,逕至本校學生宿舍樓立夫教學大樓對面推廣教育中心辦理。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 08:10-17:00

《郵政劃撥》

帳號:22182041,戶名:中國醫藥大學

劃撥單上請於「備註欄」註明班別及學員姓名,並將劃撥收據拍照傳至本中心。

《匯款轉帳》

帳戶名稱:財團法人中國醫藥大學

銀行名稱:土地銀行北台中分行(0050773)、銀行帳號:077051025001

請於匯款後,請務必來電告知或利用本中心官方 LINE 【中國醫藥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LINE ID:@cce22054326,回傳劃撥單及匯款資訊。

◇ 退費辦法(報名費不退,退費程序請參照本中心之“退費注意事項”):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或報名人數已滿,應全額無息退還已繳費用。

⇒溢繳費用者,應全額退還所溢繳之金額。

如欲申請退費,勿以口頭告知為憑;請填妥「退費申請單」,並備妥學員本人之身分證影本、存摺影本等,向本中心提出申請,文件未齊全怒不受理。

※下載退費申請單:https://cce.cmu.edu.tw/download.php

◇  注意事項:

⇒報名後請留意本中心網站所公佈之最新消息。

⇒若上課前未收到通知,請於開課前二天來電確認是否開班,以告知上課地點。

⇒繳費收據若需要開立公司抬頭、統編,請於報名時清楚告知,收據ㄧ經開立,恕不退換。

◇ 備註:

本課程謝絕旁聽及錄影,以維持教室秩序。

本中心保有課程及師資調整之權利。

若報名人數不足本中心保留不開班或延期之權利。

◇ 附件:切結書簡章相關網站